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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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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黑教学函﹝2019﹞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学校在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学生登录学信网,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的数据信息与本人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和学生对应一致,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为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是否在职、入学日期、学籍状态。补录信息为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号码类型,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号码,按照《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模板进行填写。如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学籍管理部门沟通。
三、时间安排
做好学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分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于2019年3月7日前完成,补录表电子版发至zhangrh0215@foxmail.com
必发彩票在线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